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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的炒股配资 股市必读:海南机场(600515)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01.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24%
发布日期:2025-08-09 23:22    点击次数:90

可信的炒股配资 股市必读:海南机场(600515)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01.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24%

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海南机场(600515)报收于3.88元,下跌1.27%可信的炒股配资,换手率1.26%,成交量115.48万手,成交额4.49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01.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24%。公司公告汇总: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交易信息汇总

8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401.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24%;游资资金净流入1550.71万元,占总成交额3.45%;散户资金净流入4850.86万元,占总成交额10.79%。

公司公告汇总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

会议通过了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编号临2025-054。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子公司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实施细则》《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总裁工作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以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最后,会议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见公告编号临2025-055。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2025-055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1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3、10。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法人股东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身份证,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10年,中审众环将达到最长连续聘任年限,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

天职国际成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097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99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4家,房地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天职国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项目合伙人陈子涵、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海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向芳芸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5万元,合计415万元。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管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和高管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离职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直至秘密公开。离职人员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未履行完毕的应提交书面说明。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对外捐赠指公司将有权处分的财产自愿无偿赠予合法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公益事业。捐赠遵循合法合规、自愿无偿、量力而行和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捐赠范围包括救济性捐赠、公益性捐赠及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捐赠,拒绝强制摊派。

各部门职责明确,综合办公室和党建工作部负责具体捐赠事项,计划财务部审核流程并纳入预算,纪委纪检室和审计部分别负责纪律检查和专项审计。所有捐赠需经党委会前置讨论,单笔或累计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审批私自捐赠视为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司不定期抽查捐赠管理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子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明确了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战略统一、平等法人关系、日常经营独立、重大交易审批和规范运作一致原则。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按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公司依据出资比例委派董事、监事等人员,确保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相应职责,定期向公司报告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重大交易和事项的决策流程。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子公司财务管理接受公司计划财务部指导,统一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细化自身发展规划,定期报送经营计划和报告。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子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备案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如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等内容,并在重大事项发生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海南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信息。公司对违规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在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用途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不得擅自改变。若需改变用途,须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的现场调查和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可行性变化应及时披露。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标准、管理和责任、编制审议和披露流程、违规情况及责任追究、媒体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及收购报告书等。重大事件如公司财务状况变化、重大诉讼、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应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

制度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强调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并规定了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管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应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别是在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等情况下;公司应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员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或发布误导性信息;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该制度自2025年8月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议事效率和决议合法性。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不得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行使。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满足特定条件。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明确,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

公司应加强规范对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与关联方交易需按决策程序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制度还规定了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委员会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的研究。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研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计划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ESG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ESG发展趋势并制定公司ESG工作目标。

议事方式包括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并通过,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各专门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管理,确保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办法所指“重大事项信息”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其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重大事项信息涵盖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日常经营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变更、其他重大事项、重大风险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财务信息更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交易等。

报告程序要求各部门及所属机构在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并组织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保密,未公开信息知情人承担保密责任。违反规定导致信息披露错误或疏漏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也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公司财务和法务部门负责审查评估。担保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形式,明确条款并确保合法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风险监控,持续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相关信息。对于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制度适用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票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适用此制度。

累积投票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提名需征询被提名人意见,被提名人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并做出书面承诺。选举时,股东投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则有效。董事当选需得票过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指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各领域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尚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认定为商业秘密的理由及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需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海南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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